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虚拟化主机服务方案,是为了满足我校各单位日益增长的服务器硬件支持需求,采用在一定的硬件环境基础上虚拟出足够满足需求的虚拟服务器。每个虚拟主机都具有独立的IP,具有完整的网络服务功能;虚拟主机之间完全独立,可由用户自行管理。我校内各单位可向信息中心申请提供虚拟化主机服务。为能更有效地使用虚拟化主机服务资源,更好地为我校各单位提供该虚拟化主机服务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第一条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虚拟主机服务对象为我校内各单位
第二条 虚拟主机使用方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禁止放置任何违反政府规定的信息和内容。如发现此类信息,信息中心将终止服务,并将资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。
第三条 虚拟主机用户不能在服务器上运行大量占用服务器CPU或内存的数据及程序;不能制造、传播病毒及木马后门;不能架设代理、邮件等网络应用服务软件等,如有以上情况信息中心有权要求用户修改、删除或关闭站点运行。
第四条 虚拟主机的单位负责人、单位联系人和管理员应均为校内正式教职工。虚拟主机有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,用户应当及时向信息中心申请变更。
第五条 开通后,信息中心提供虚拟主机的IP地址和管理员账号及初始密码,用户单位妥善保管。人员变动时,要及时更换密码,如果由于用户原因导致密码泄漏,后果自行负责。
第六条 各单位申请的虚拟主机,由各单位指派专人进行数据更新、修改、备份等相关维护工作,由于维护不当造成的数据丢失、系统崩溃等情况由各单位自行承担责任。
第七条 鉴于设备的稳定性、安全性和意外事故等问题,为防止文件丢失,虚拟主机用户方必须自己备份与服务器内容相同的文件。
第八条 用于提供网站服务的虚拟主机,用户需要有相应人员负责自己站点的信息审核,杜绝非法信息的出现。由站点发布非法信息所带来的法律责任,和信息中心无关,信息中心无义务为虚拟主机检查网站信息内容。
第九条 虚拟主机服务信息发生变更时,需到信息中心办理变更手续。如果不再使用虚拟主机,申请单位应当及时向信息中心申请注销。
第十条 负责虚拟主机的管理员要经常检查所在主机系统漏洞和补丁,及时更新;当该主机系统发现严重漏洞时,信息中心有权停止其对外服务。
第十一条 如果虚拟主机需要的运行环境超出信息中心提供的服务,需事先和信息中心协商。
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。
表1:虚拟主机用户申请表
单位、部门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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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日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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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员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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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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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邮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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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对象 |
(校内?Internet?) |
服务需求 (请详细填写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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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统环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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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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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(部门) 负责人签字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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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(部门)盖 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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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领导审批意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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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部门意见 (信息中心填写) |
建议配置 |
内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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硬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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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中心 意见 |
签章: 年 月 日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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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2:虚拟主机变更申请表
单位、部门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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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日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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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员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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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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虚拟主机变更 内容及原因 (请详细填写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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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(部门) 负责人签字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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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(部门)盖 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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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部门意见 (信息中心填写) |
信息中心 意见 |
签章: 年 月 日 |
变更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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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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